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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JDB电子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章程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4-11 03:51:48点击:

  JDB电子官网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山西省心理咨询师自愿组成和依法登记的,并具有公益性、学术性、联合性、行业性的法人社会团体,是国家职业心理咨询师从业人员的自律组织,是发展心理咨询科学、心理咨询事业的社会力量JDB电子。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宣传辩证唯物主义科学理论,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团结山西省心理咨询师,积极开展公益性和学术性活动,以促进心理咨询科学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心理健康、心理咨询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推广;引导职业心理咨询师依据有关行业规定,自觉规范从业行为,严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心理咨询师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提高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做贡献。

  第四条本会坚持中国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山西省民政厅的监督与管理。

  (一)开展公益性、社会性心理健康、心理咨询科学知识活动,推动和促进我省心理健康事业的发展;

  (三)做好心理咨询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创建学习型组织,为会员提供心理咨询相关专业信息服务;

  (四)推广国内外心理咨询研究新技术,学习培训、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技能;

  (六)依据行业规范,加强行业管理,开展评审、年审,监督持证上岗,组织心理咨询师开展行业自律,严守职业道德;

  (七)接受或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研究解决心理咨询师工作中问题,提出行业管理建议。

  (四)本会的个人会员应持有国家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证书或医学、教育学、心理学的中级以上职称。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无故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予以取消会籍。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长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JDB电子,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人数不少于会员代表人数的1/3。

  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信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四、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信(网络)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本会的理事会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坚持中国领导,拥护“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素质,学术成果有较大影响;

  (四)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会长、副会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留任。

  第二十七条秘书长通过选举、聘任产生。聘任方式由理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秘书长任期不受限制,可不经理事会选举程序。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三)提名副秘书长、和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三十二条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为3人,推选1名监事长。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选连任,协会负责人、理事、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一)列席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确认参会人员资格,监督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程序;

  (三)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对负责人、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四)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并提出建议,必要时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五)监事(会)有权提出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协调有关事项表决议案,依法依章、公平公正协调处理内部矛盾,并维护当事人申辩权利;

  第三十八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九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一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二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四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JDB电子、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七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八条本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九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经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山西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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