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新闻与文章

新闻与文章

婚姻家庭法JDB电子官网基本知识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4-23 01:44:47点击:

  JDB电子一、结婚。男满22、女满20,双方持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均可。离婚诉讼管辖法院也是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基于优生优育、伦理道德(血亲即有血缘关系,直接或生我者或养我者。还包拟制血亲(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即双方共有曾祖父、母,共有曾外祖父、母,平辈的拟制血亲只要可以);2、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精神病、性病等。

  三、无效婚姻。重婚、未达婚龄、禁止结婚的亲属结婚、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

  重婚法律后果不但是违背伦理道理、违反婚姻法,还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类案件一般是自诉案件,即告诉才处理。

  禁止结婚的亲属结婚、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到法院后,首先宣告婚姻无效,然后才处理其他问题。

  未达婚龄结婚也是无效婚姻,在事实婚姻中一并阐述。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其他一概为同居。

  承认事实婚姻的时间界限是1994年2月1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新《婚姻法》实施后,解除同居关系也不属法院管,由当事人自行解决,法律只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

  关于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共有制度,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基本上共有的,这个是不以贡献多少、收入多少论的。法律规定了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衣服、化妆品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等不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间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己所有,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仍按共同财产对待

  2、债务。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己所有的,属于个人债务,由自己偿还。

  有些夫妻在外欠了些债务,为了逃避债务,二口子搞假离婚,协议债务归一方承担,财产归另外一方所有,其实这是自欺欺人的,夫妻之间的约定,是不影响外面的债权人向二人主张权利要求共同偿还债务的,结果账没躲掉,假离婚搞成真离婚了,后悔莫及。离婚离了就离了,是不考虑当事人是什么目的,后悔是没用的JDB电子官网,要么就复婚。

  1、离婚条件只有一个JDB电子官网,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感情是两口子之间的事,作为第三者往往不好评价,无从评价,就象鞋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感情破裂后离婚,首先是双方协商,如果就小孩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双方就去民下机关登记离婚。离婚问题上双方协商不一致,到法院来处理后,法律规定一些准许离婚的情形,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以及其感情破裂情形,比喻说一方判刑刑期较长、长时间出国等。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必须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比喻说重婚、婚外情等),这样规定是为了稳定军心,让人民子弟兵安心保家卫国。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比喻说女方怀的是第三者的孩子,男方当然可以起诉。

  离婚案件法院受理时另外还有些限制,比喻说判决不予离婚、调解和好不离婚、申请撤回离婚诉讼后六个月内不得向法院起诉,但有新情况出现除外。

  法院解除婚姻的法律文书是离婚民事调解书和判决书,无须再办理离婚证,如果是离婚的民事判决书,还应附判决生效证明书。

  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分割一般实行AA制度,即基本上一人一半,同时适当照顾妇女的利益,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不分或少分财产。离婚后发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共同财产,现在法院立案有个案由就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些有隐藏、转移想法的人,要注意,被发现后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

  离婚后子女由那方抚养问题。(二年哺乳期内、十岁以上、十八岁以上)离婚后,子女仍是双方的子女,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无论经济条件怎么样,都应支付,因为抚养子女是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就是一乞丐也要支付。数额上,一般考虑固定收入百分二十至三十之间,其他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实际酌定。

  双方协议和法院判决的抚养费数额不是一成不变的,子女可提出增加抚养费的合理的要求。(物价、工资、经济)

  按照中国的传统习俗,订婚后,一方往往向另一方给付一定的彩礼或彩礼金,特别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中国古代的婚姻礼仪中有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纳征就是送彩礼,送送彩礼是古代婚姻的必经程序,否则是不合法的。现在这种传统仍然存在,只是形式多样了,有送钱、有送车、有送首饰等。离婚时,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怎么处理,对此法律是作了规定的。如果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比喻说为了撑面子或迫于无奈而举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就应返还。

  赡养老人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赡养老人是每子女应尽的义务,这个基本上都晓得。往往农村中有习俗,就是出嫁的女不须赡养父母的,这个习俗是违背法律的,这个就是习俗和法律不一致的地方,出现这种情况,当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来办。

  还有就是几个子女间对赡养父母作出了约定,比喻说大儿子养父亲,小儿子养母亲,或者父母上半年由大儿子养,下半年由小儿子养,子女多的还按月轮流赡养。如果子女都按约定正常履行了赡养义务,倒是没什么问题,相安无事。但是如果其中有子女不赡养老人了,比喻说大儿子不养父亲了,父亲该找谁要赡养费?这就出现了一个法律问题,就是说女间对赡养父母作出的约定仍只是子女的内部约定,一种内部分工,对外不能因为有分工而影响对父母双方履行赡养义务,所有的子女都是责任人,假如要打官司,所有的子女都应该站在被告席上。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首先是要合法,、毒品等不合法,都不能成为遗产。还有是个人财产,现实生活有二个容易混淆的地方,一是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混淆,夫妻一方死亡后,其中一半财产是死者配偶的,其余的才是其个人财产,属于遗产。还有是家庭共有财产,财产是大家庭的,共同所有的,死者所享的那部分要分割出来,这才是遗产JDB电子官网。死者立下遗嘱将别人的财产也一并处分,遗嘱中涉及到这部分财产的内容就是无效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收养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人一般继承均等,照顾弱者利益。

  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要有二个以上见证人(见证人条件)。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其他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所以说被继承人生前想改变公证遗嘱,就得到公证机关重新办理公证,自己书写的遗嘱是没有用的,还给继承人留下了矛盾,现在就有子女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不一致,而打官司的。

  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没有偿还的,要首先用遗产偿还债务,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放弃继承了,也就不须承担债务了。被继承人的债务先由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不足部分再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按比例偿还,还是不够的话,就人死债亡了。中国的俗话说的人死债亡,不是说人一死就什么债务都不还了,应该理解为全部遗产偿还债务后,债务仍没偿还完毕,这时债务才灭亡。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3915963214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020-35789632

二维码
线